国家税务总局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cz-11404)长治市税务局频道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太行北路188号,邮编:046011,电话:0355-2181939,传真:0355-218193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紧紧围绕总局、省局、市局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安排,聚焦税收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以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纳税人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对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梳理,主动公开信息4140条。行政许可2145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498条(A级纳税人名单183户,非正常户公告6条,欠税公告244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1048户,委托代征公告17条),行政处罚497条,没有行政强制的处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由局分管领导统筹、办公室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维护;明确公开信息范围,对不能公开的工作信息,严格把控,坚决不公开,对可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核;明确口径,规范公开流程,严格控制公开渠道,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四)深化平台建设。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长治市税务局频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信息公开页面、办税大厅公示栏、纸质办税指南和其他新闻媒体,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履行保密审查责任,使社会公众、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掌握税收政策法规及相关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五)强化监督保障。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同时,通过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问卷调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监督中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214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14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497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未收到依公开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充分按照长治市税务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交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较慢等问题。202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综合素质,培养专业型人员。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与培训,配备专兼职人员,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协调配合,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拓宽公开载体。合理利用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为纳税人提供多样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有效运用视频、动漫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推动税收执法公开、政务公开、结果公开,让广大群众“看得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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