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州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州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州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锚定税收中心工作,紧扣纳税人缴费人核心诉求,构建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政务公开体系,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税务支撑。

(一)主动公开

持续优化政策推送精准度,通过纳税信用等级、经营动态等多维数据,构建更精准的纳税人诉求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点对点”精准匹配推送。聚焦发展大局公开重点内容,围绕上级党委重点工作要求,主动公开税收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涉税举措及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收到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构建“多维度、全链条”审核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化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归档等各环节流程规范。组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专班,由业务骨干与法制专员共同负责,对拟公开信息开展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查,建立错敏信息动态排查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发布回头看,确保公开信息权威规范、无偏差遗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定专职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审核、维护,持续提升公开内容质量。线上依托征纳互动平台、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海报屏,全方位、多维度公开办税流程、税费政策、服务承诺等信息,打造“线上便捷查、线下直观看”的信息公开模式。

(五)监督保障

结合年度税收工作重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建立“日常督查+季度评估+年度考核”的监督机制,同步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反馈渠道。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跟踪问效,持续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的创新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解读服务不够完善;二是政务公开与纳税服务的融合深度不足,部分公开信息的实用性、针对性需持续优化;三是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专业能力仍有提升空间。针对以上问题,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丰富解读形式,提升政策传播实效。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差异化需求,制作行业专属政策指引、办税流程实操手册等个性化内容。建立“线上互动+线下走访”的解读机制,定期组织税务干部深入企业、园区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联合行业协会开展政策宣讲会,让政策解读更接地气、更具实效。二是深化融合应用,优化公开服务质效。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梳理整合政务公开与办税服务关联事项,将政策公开、流程指引与业务办理深度融合。依托征纳互动平台,动态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对公开内容、形式的反馈建议,精准优化公开清单,提升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夯实工作保障基础。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培训机制,通过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岗位练兵等形式,涵盖政策法规、信息编辑、舆情应对、保密管理等内容,提升工作人员综合能力,为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人才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州区税务局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的本级数据。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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