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长治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cz-11404)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治市新营街297号,邮编:046000,电话:0355-2023044,传真:0355-586388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总局、省局、市局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长治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安排,紧紧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密切关注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持续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安排部署,根据“谁组织、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建立起明晰的权责管理体系,推动网站、新媒体平台、传统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一体化、规范化管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征管改革、税收统计等信息,便于群众查阅、知悉、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各股室按照岗位职责,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公开。202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四)平台建设方面。以办税服务厅大型LED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纸质办税指南、纳税人学堂等为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将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公示,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掌握党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政府信息。同时,充分运用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介,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法广泛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指标考核,强化绩效考评,有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7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做好主动公开、舆情引导、政策解读等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核,补充完善公开内容,强化绩效管理机制,保证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三是拓展公开渠道,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积极尝试新媒体,推进多种平台深度融合,放大综合传播效应。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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