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cz-11404)长治市税务局频道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治市新营街297号,邮编:046000,电话:0355-2023044,传真:0355-586388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总局、省局、市局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安排,聚焦税收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以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纳税人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在实处,区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委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各股室按照岗位职责,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公开。

(二)拓宽公开渠道。以办税服务厅大型LED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纸质办税指南、减税降费园地等为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将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公示,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掌握党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政府信息。同时,充分运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微信群等媒介,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法广泛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创建了文明和谐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信息公开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主动和依申请公开了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等内容,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03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91

行政强制

 5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394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和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随着新《条例》的公布及社会公众对涉税信息的需求不断增长,使得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解决和改进。202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五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等制度,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疫情防控、支持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做好主动公开、舆情引导、政策解读等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努力搭建全方位公开平台。积极利用新闻媒体,推进多种平台深度融合,放大综合传播效应。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

三是提升综合素质,尽快培养专业型人员。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与培训,配备专兼职人员,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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