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威远门北路39号,邮编:046000,电话:0355—2085669,传真:0355—586166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治市税务局紧紧围绕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疫情防控、智慧办税、税务体验师等重大服务举措,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政务公开所需所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依托门户网站主阵地,及时更新动态,主动发布涉税公开信息。市县两级联动开展“长治税务太行先锋”微信公众号、《太行税情》电视台民生类栏目等多媒体宣传工作,及时公布最新税收政策、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工作。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1条,其中,门户网站主动公开54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810条,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播税收新闻160篇(次)。制作播出《太行税情》电视栏目25期,组织在线访谈4期。

二是办好惠民实事,深化便捷办税公开。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形势,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创新优化纳税服务措施,大力推动“网上办”“掌上办”,平均网上申报率、网上领用发票率、网上办理税务注销率等指标,均高于我省考核标准。创新服务更贴心,在全省首推“金牌导税员”“税务体验师”活动,不断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双促进、双提升。

三是畅通服务热线,为民众纾困解难。全年通过12366受理纳税人缴费人问题咨询5452人次。承接12345政府热线网上平台和电话咨询处理税务相关事项167人次。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退税征纳互动平台,处理个税问题2305条。及时回复处理“局长信箱”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过程中,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论证,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1年未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和办理流程,做好依公文属性的公开和保密工作审查,政策法规等职责部门把好审核关,做到逐级审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网站和新媒体管理相关要求,定期检查信息维护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积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借助主流媒体发布涉税重要信息,信息公开途径不断丰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项目,对不按规定落实开展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将给予绩效扣分处理。根据绩效考评变化及时修订考评标准,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抓好工作督导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印发《2021年长治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提升政务公开运行规范化、科学化。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列举的问题开展了自查,并认真进行了整改。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审查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继续优化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征纳互动、纳税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县区局税务机关数据。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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