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威远门北路39号,邮编:046011,电话:0355—2085669,传真:0355—586166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智慧税务建设为牵引,推进以数管税,强化税务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

一是精准落实优惠政策,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公布服务全市稳住经济大盘八条举措,推出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精准减免税款、提振汽车消费、深化税银合作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2022年,主动发布涉税公开信息、最新税收政策、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9条,其中,门户网站主动公开64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890条,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播税收新闻583篇。制作播出《太行税情》电视栏目6期,组织在线访谈4期。

二是惠企利民纾困解难,营造良好政务公开环境。全年落实税费支持政策,采取“加快推进”和“过程控制”方法,“边退税、边筛查、边整改”的堵漏纠错机制;实行“搭建模型、定期筛选、上门辅导、效应分析”的打法被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专题报道。创建退役军人税收服务站,蹚出了一条服务退役军人精准就业创业的新路子,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国家级媒体专题报道。

三是积极应对时事发展,及时回复热点问题咨询。全年通过12366受理问题咨询14203人次。其中:12366语言服务10648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留言咨询3300条,12345便民服务热线转办工单255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2年未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保密审查,严格按照省局统一设定的主动公开内容和栏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

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借助主流媒体发布涉税重要信息,信息公开途径不断丰富。第一时间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涉税费政务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工作,让社会公众、纳税人及缴费人能够便捷获取涉税服务信息,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绩效考评中严格追踪问效政务公开工作,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抓好工作督导落实。在2022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中,市局被抽中单位位列全国414个被调查单位第88位,进入全国前30%的优秀行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工作中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二是因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配备的专业能力有待提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全面统筹推进各项具体政务公开任务,加强税收政策解读,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能力;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配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的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县区局税务机关数据。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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