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长治市国家税务局、原长治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山西省税务局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聚焦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工作,不断拓展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共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85条,主要涉及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征管改革、税收统计等11大类,具体为:机构概况15条、领导简介158条、工作动态信息116条、通知公告6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9条、其他各类信息6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正式运转后,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拓展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网站上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操作流程,提供信息公开流程图,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会商协作,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过程中,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论证,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原长治市国家税务局、原长治市地方税务局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充分借鉴了原长治市国家税务局、原长治市地方税务局工作经验,结合新机构工作开展实际,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交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社会公众对涉税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使得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突出表现为: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强,基本目录的完整程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对依申请公开难点问题的把握上需进一步提升,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需进一步优化。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全市税收工作重点任务,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便民办税,建立健全政府公开管理相关办法,完善决策公开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特别是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流程。二是完善公开平台。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重点发挥长治税务官方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快捷化、大众化、长效化。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涉税舆情的回应工作,及时借助主流媒体、市场化媒体、政府网站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适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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