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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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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高频政策咨询在线访谈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9:00-10: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主任 刘雪琴;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王雪敏。

简介: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热线为基础,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为支撑,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的“热线、网线、无线”三线互联的12366纳税服务平台。每月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会根据接听到电话作数据分析,根据纳税人咨询的热点高频问题,我局精心筹办本次在线访谈,介绍相关政策具体内容,接受纳税人在线咨询。

现场图片

访谈内容

主持人

各位网友,各位嘉宾,大家好!这里是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首先感谢大家对阳泉税务的支持。今天在线访谈的主要内容是阳泉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高频政策咨询解读”。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主任刘雪琴和王雪敏。[2024-05-17 09:01:47]

纳税服务中心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2024-05-17 09:03:42]

主持人

我们来看看网友都提出了哪些问题。[2024-05-17 09:05:19]

北鼻的美女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024-05-17 09:07:04]

纳税服务中心主任 刘雪琴

网友您好!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2024-05-17 09:11:48]

灯塔上的雾

企业员工离职发放的一次性补偿金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4-05-17 09:14:19]

纳税服务中心 王雪敏

网友您好!允许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企业员工离职发放的一次性补偿金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不能作为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2024-05-17 09:17:04]

种三颗荔枝

员工内退取得企业发放的一次性补偿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05-17 09:21:43]

纳税服务中心主任 刘雪琴

网友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三)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一、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内退取得企业发放的一次性补偿金,应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05-17 09:25:39]

momo

以自己和父母的名义使用首套住房贷款共同购买了住房,在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应该由谁享受?[2024-05-17 09:33:06]

纳税服务中心 王雪敏

网友您好!根据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共同使用首套住房贷款在境内买房的可以选择夫妻中的一方扣除,但没有明确规定父母和子女共同贷款买房该由哪一方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中第54个回答,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因此,如果主贷人是自己,则住房贷款利息税前扣除由自己享受;主贷人是父母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贷款利息扣除。[2024-05-17 09:38:02]

快乐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在公司任职,能按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吗?[2024-05-17 09:41:56]

纳税服务中心主任 刘雪琴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2024-05-17 09:44:44]

煎饼猫子

我们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2024-05-17 09:47:40]

纳税服务中心 王雪敏

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024-05-17 09:54:00]

主持人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此次在线访谈暂时告一段落,感谢网友的积极提问和嘉宾的详细解答,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期再见![2024-05-17 09:57:56]

纳税服务中心

各位网友,再次感谢大家的提问,再会。[2024-05-17 09: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