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08月30日 9:00-10: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 潘雅君
简介: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推动税收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作为我国税制的主要税种,货物和劳务税始终发挥着“先手棋”作用,成为减税降费的“重头戏”和“主力军”。为保障货物和劳务税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市场主体,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精心筹办本次在线访谈,就货物和劳务税政策管理及优惠政策落实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在线解答。
各位网友,各位嘉宾,大家好!这里是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首先感谢大家对阳泉税务的支持。今天在线访谈的主要内容是货物和劳务税相关政策解答。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潘雅君。[2023-08-30 09:01:06]
潘科长,您好,非常感谢积极参与此次访谈。[2023-08-30 09:02:46]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2023-08-30 09:03:38]
潘科长,今年税务部门减税降费方面有哪些新的政策呢?请您来给我们介绍一下。[2023-08-30 09:04:11]
好的。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推动税收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作为我国税制的主要税种,货物和劳务税始终发挥着“先手棋”作用,成为减税降费的“重头戏”和“主力军”,接下来呢,我就结合网友们的提问,将今年货物和劳务税的相关政策做一个详细的解答。[2023-08-30 09:06:54]
谢谢潘科长,那让我们一起看看网友们提出了什么问题。[2023-08-30 09:08:40]
2023年,国家出台了哪些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08-30 09:10:36]
这位网友,您好!小规模纳税人方面,一是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是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23-08-30 09:12:59]
潘科长,您好,我是从事现代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给我介绍一下加计抵减政策么?[2023-08-30 09:15:23]
好的。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3.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2023-08-30 09:17:52]
这些政策对我们有什么利好呢?[2023-08-30 09:21:26]
这些政策对各位纳税人而言,既有利于减负增效、轻装上阵,也有利于经济企稳回升、持续向好。[2023-08-30 09:24:03]
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08-30 09:28:0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08-30 09:31:24]
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现在自己创业,今年货物和劳务税方面有没有优惠政策呢?[2023-08-30 09:35:35]
这位网友您好!2023年,为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2023-08-30 09:38:06]
潘科长您好:我成立了一家保安公司,招用了多名退役的士兵,请问今年增值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享受么?[2023-08-30 09:39:39]
这位网友您好!招录退役士兵今年有增值税方面的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减免税总额为限。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2023-08-30 09:42:20]
您好,我们是一家金融机构,我想问一下我们向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2023-08-30 09:45:46]
这位网友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2023-08-30 09:47:15]
您好,我想问一下,三代手续费返还的金额能不能享受3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2023-08-30 09:50:55]
这位网友好!纳税人代扣代缴税费收到税务部门支付的手续费,需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的政策。[2023-08-30 09:51:18]
请问加计抵减政策中提到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具体指啥?[2023-08-30 09:53:41]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023-08-30 09:55:16]
我是开饭店的,一直享受加计抵减15%的政策,2022年底还有10万元没抵减完。今年出台了新政策,那我去年没抵减完的余额今年还能继续抵减吗?[2023-08-30 09:57:56]
这位网友您好,您公司此前未递减完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在加计抵减政策有效期内继续抵减应纳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不再计提,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2023-08-30 09:58:11]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此次在线访谈暂时告一段落,感谢网友的积极提问和嘉宾的详细解答,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期再见![2023-08-30 09:58:24]
各位网友,感谢大家的提问,再见。[2023-08-30 09: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