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04月16日 18:00-19: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张美婷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常静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科副科长 冯浩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 刘健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 周轩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科长 白海霞
简介:围绕太原市税务系统2021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下午好。欢迎收听今天的行风热线。今天来到我们节目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的同志们,一起谈谈太原市税务系统2021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21-04-16 17:00:00]
首先有请太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美婷介绍2021便民春风行动的总体情况、解读太原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条禁令”。[2021-04-16 17:00:30]
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中央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国家税务总局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启动了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太原市税务局围绕主题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如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设立税费服务产品发布纳税人体验师机制、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推广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小微企业“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落实“首违不罚”清单等。此次“春风行动”突出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办好便民惠民实事,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十条禁令也是太原市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举措之一,旨在进一步规范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构建风清气正的税企关系。 十条禁令包括:一、禁止违反规定随意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办税(费)人员。二、禁止违反规定随意开展税务检查、核查、调查巡查。三、禁止违反规定锁(解)纳税人发票开票系统或限制使用电子税务局。四、禁止违反规定擅自要求纳税人(缴费人)报送账簿凭证等涉税(费)资料。五、禁止违反规定擅自增加办税流程环节,特别是违反规定增加发票领购审核审批核查环节。六、禁止违反规定滥用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七、禁止违反法定时限拖延办税或提前停止办税服务。八、禁止干涉纳税人自主选择申报缴税(费)方式。九、禁止强制或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十、禁止向纳税人推销物品。十条禁令的发布,也是太原市税务局向社会公众、纳税人、缴费人的郑重承诺,坚决杜绝税务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条禁令通过全市办税大厅、报纸夹页邮寄纳税人等方式广为宣传,同时在市局网站公开纳税服务热线和监督举报热线,请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监督![2021-04-16 17:01:03]
现在由第一税务分局介绍太原市税务局提出助力护航重点项目六条专项服务措施。[2021-04-16 17:26:40]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工作思路,坚持“项目为王”,更好地体现税务担当。市税务局提出助力护航重点项目六条专项服务措施。一是确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省、市、县三级税务部门分别成立“助力护航”工作团队,项目只涉及一个县区的涉税事项,由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服务,涉及跨两个县区以上的,由市级税务机关统筹解决,涉及跨地市的项目,报省级税务机关协调解决。二是确立纵横协调工作机制。“纵”就是税务机关内部的上下协调,在市级成立“助理护航”综合协调办公室,协调各层级服务团队事宜;为重点项目提供全链条服务;“横”就是与重点项目所涉及到的政府其他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定期交换信息,了解项目的进展状态,以便给予有针对性的服务;三是确立领导联系制度。重点项目服务定位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省级重点项目,市局班子成员分别包联1-2个项目,与项目点对点对接,现场解决项目遇到的问题。对市级重点项目,按照市局班子成员的基层联系点,包联帮扶各市级重点项目;四是确立项目跟踪服务。重点项目税收服务团队从项目立项、投资、建设、投产、运营全过程实现事前、事中、事后跟踪服务;五是确立零延时响应机制。加强税企常态化沟通,对重点项目企业涉税诉求确立零延时响应工作机制,采取“一站式办税”等服务形式,高效满足企业办税需求;六是确立提示提醒服务。以提示提醒的形式及时推送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涉税风险,加强纳税辅导,帮助企业自查自纠,提高税法遵从度。[2021-04-16 17:27:13]
网友郭女士建议加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力度,政策辅导常态化。[2021-04-16 17:34:40]
税务部门每年在汇算清缴期间都会对纳税人开展汇算清缴相关知识培训,市局有专人讲解汇算清缴政策,下周一正好我们太原市税务局“网上课堂”有汇算清缴知识直播课程,请大家关注太原税务公众号去了解相关直播安排。各区县局每年也会有汇算清缴培训课程,大家要关注主管税务局的培训安排。大家还可以去我们的电子税务局上学习汇算清缴相关知识。对于常态化政策辅导,我们税务部门借助微信公众号在线答疑、12366热线、“云课堂”“一竿子到底”等渠道及时为纳税人解决在实际纳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021-04-16 17:35:00]
网友程女士留言,自己是餐饮业个体户,不能评纳税信用等级,但近期想加大用票量,请问有什么相关政策?[2021-04-16 17:37:03]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64号文件规定,税务机关不得简单按照纳税人所有制性质、所处行业、所在区域等因素,对纳税人领用发票进行不合理限制。要根据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和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及时做好发票发放工作,保障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提出增加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经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为纳税人办理“增版”“增量”。对纳税人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要依法依规进行认定和处理,除存在购销严重背离、虚假纳税申报、税务约谈两次无故不到等涉嫌虚开发票的情形外,不得限制纳税人开具发票。对于已经由税务机关按照政策规定和流程解除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其税控系统开票功能,保障纳税人正常开具发票。[2021-04-16 17:37:35]
龚先生称,自己是钢材企业,不慎将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疫情期间税控盘抄税清卡这个方式很好,能否延续?[2021-04-16 17:40:23]
这是两个问题,我来一一作答。发票丢失问题,1.当前税务已经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信息的共享共用。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无需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2019年7月24日起,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不再提交,取消登报声明。3.发票丢失仍需在发现当日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和纳服规范“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规范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如果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还应提供《挂失损毁发票清单》1份。4.丢失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如果是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根据规定,可不予行政处罚。5.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6.丢失空白发票/全部联次都丢失(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首先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现在我来解答一下第二个问题: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2月份申报期延后,当月税控设备解锁方式由原来的“申报比对通过后解锁”调整为:“增值税发票汇总数据上传(抄报税)后解锁”。之后,纳税人税控设备解锁方式已恢复到正常的“申报比对通过后解锁”。该措施是为防止纳税人虚假申报异常申报而进行的必要监控措施,所有必须执行。去年2月采取的上传发票数据后就解锁,是在特殊情况下阶段性简化措施,已停止执行。[2021-04-16 17:40:5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对个体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具体政策内容是什么?[2021-04-16 17:49:55]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2021-04-16 17:51:07]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样的?需要先到税务机关审批备案吗?[2021-04-16 17:51:40]
不需要审批、备案。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对于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2021-04-16 17:52:07]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么,如何享受优惠政策?[2021-04-16 17:55:30]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2021-04-16 17:56:03]
好的,谢谢各位嘉宾做客我们的节目,谢谢各位听众朋友的参与,我们下期节目再见![2021-04-16 17: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