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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答疑

时间:2026年02月24日  10:00-11: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郝晓晨

简介:针对近期办税缴费相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为您进行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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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内容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在线访谈栏目。今天呢,咱们共同讨论时下热点问题。本期我们请到的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郝晓晨,大家欢迎![2026-02-24 10:01:12]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郝晓晨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2026-02-24 10:03:36]

主持人

让我们看看网友们近期有哪些问题吧。[2026-02-24 10:06:29]

网友 lana

所有软件产品都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吗?[2026-02-24 10:08:05]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郝晓晨

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26-02-24 10:12:29]

网友 del

与机器设备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能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26-02-24 10:15:37]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郝晓晨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如果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规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2026-02-24 10:18:54]

网友 rey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只进行了汉字化处理的进口软件产品,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26-02-24 10:21:21]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郝晓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件,(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2026-02-24 10:24:41]

网友 tried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和“不适用累计预扣法”,这两种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2026-02-24 10:27:51]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郝晓晨

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是指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或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除了以上情况,取得劳务报酬的属于一般劳务报酬所得不适用累计预扣法。[2026-02-24 10:30:59]

网友 brutus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申报起止时间是怎么规定的?[2026-02-24 10:34:00]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郝晓晨

纳税人应当自房地产开发项目首张预售许可证书(或现售备案证书)的发证当日起,按期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若取得预(销)售收入时间早于发证时间的,则应当自取得首笔预(销)售收入当日起,按期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2026-02-24 10:38:19]

网友 beihold

追溯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否对追溯登记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抵扣用途确认?[2026-02-24 10:42:11]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郝晓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七条规定:对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经取得但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逐期进行抵扣用途确认。纳税人追溯登记期间已发生购进业务,但未及时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可向上游销售方补充索取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补充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后,按照现行规定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2026-02-24 10:45:49]

网友 搬家

小规模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是计入税款所属期的销售额,还是计入调整行为发生当期的销售额?如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在什么时候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的生效之日应如何确定?如何办理申报?[2026-02-24 10:48:04]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郝晓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根据《公告》第五条第一项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同时,《公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2025年及以前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不早于2026年1月1日。[2026-02-24 10:50:37]

网友 ray

小规模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了规定标准,应在什么时候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的生效之日应如何确定?如何办理申报?[2026-02-24 10:53:17]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郝晓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根据《公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超过规定标准后,应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季度内销售额按月拆分,以确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具体月份。[2026-02-24 10:56:37]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这一期的在线访谈栏目就到这里结束了。欢迎大家多多关注我们的其他栏目,获取更多涉税信息。再次感谢郝晓晨和广大网友们共同参与我们的在线访谈栏目![2026-02-24 10:58:38]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郝晓晨

大家再见。[2026-02-24 10: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