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年08月26日 9:00-10: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主任 张武平
简介:吕梁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张武平主任,通过互联网平台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云端”相聚,围绕近期税费热点、最新优惠政策等,展开深度交流,现场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吕梁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张武平主任,围绕近期税费热点以及最新优惠政策等为大家答疑解惑。欢迎您![2025-08-26 09:00:00]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互联网平台与大家交流。[2025-08-26 09:03:00]
好的,那我们直接进入主题。第一个问题,有网友今年准备购买个人第一套住房,想问一下有什么契税优惠?[2025-08-26 09:07:4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2025-08-26 09:11:34]
第二个问题,有网友提问:哪些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2025-08-26 09:18:34]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规定:“第七条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已预缴税额小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 (三)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2025-08-26 09:20:04]
第三个问题,有网友提问: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包括什么?[2025-08-26 09:24:4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身份信息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可自愿申请纳入本办法管理。”[2025-08-26 09:26:25]
第四个问题,有网友提问:企业前两年就招用了退役士兵,之前没有享受到优惠,现在还能追溯享受吗?[2025-08-26 09:30:1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根据《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规定,四、关于征管操作口径(五)为更好促进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对于企业因以前年度招用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符合政策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的,可依法申请退税;如申请时该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已从企业离职,不再追溯执行。[2025-08-26 09:31:14]
第五个问题,有网友提问:大学生自主创业开办个体工商户有无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5-08-26 09:37:56]
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该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25-08-26 09:39:14]
谢谢张主任的细致解答。由于时间的关系,本期访谈也接近尾声了,我们最后再来解答一位网友的提问。有网友提问: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如何申领《就业创业证》呢?[2025-08-26 09:48:57]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享受政策的,由其留存《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其他能证明相关人员登记失业情况的材料(含电子信息)。毕业年度内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的,由其留存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就业创业证》(含电子信息);尚未毕业的,由其留存学生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学籍信息的材料和《就业创业证》(含电子信息)。《就业创业证》已与社会保障卡等其他证件整合或实现电子化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证件或电子信息代替《就业创业证》办理业务、留存相关电子证照备查。[2025-08-26 09:50:35]
好的。再次感谢张主任,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2025-08-26 09:52:45]
谢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2025-08-26 09:54:37]
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欢迎各位纳税人、缴费人继续关注和支持吕梁税务,了解税收热点,获取税收知识,再见![2025-08-26 09: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