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11月27日 9:00-10: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法制科 白云云
简介:为有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聚焦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急难愁盼问题,制定了《促进吕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今天我们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法制科白云云为大家做详细解读。
各位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法制科的白云云,就推动吕梁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进行在线解答。希望大家积极与我们互动交流。[2023-11-27 09:00:00]
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在线与大家交流分享![2023-11-27 09:02:40]
能说说《促进吕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吗?[2023-11-27 09:05:00]
民营经济是吕梁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贡献了全市50%的GDP、60%的税收、47%的固定资产投资和80%以上的城镇劳动力就业,撑起了吕梁经济的“半壁江山”。为有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聚焦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急难愁盼问题,制定了《促进吕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对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提高企业获利能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有积极意义。[2023-11-27 09:06:53]
谢谢白云云的解读。下面进入网友提问环节,请大家踊跃提问。[2023-11-27 09:10:30]
我单位从今年开始一直处于亏损的状态,想问一下像我们这种亏损的企业还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那如果最终研发失败,是不是就不能享受了?[2023-11-27 09:16:23]
对于亏损企业而言,只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就能享受相应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会计核算健全、(2)实行查账征收(3)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4)属于文件规定的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5)不属于负面清单行业。亏损企业当年不需要缴税,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将进一步扩大亏损额,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2023-11-27 09:19:29]
我们想要多了解一些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问题,我公司有时候需要外聘一些人员来参与研发,而有部分研发也可能会外包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这些部分可以进行加计扣除吗?[2023-11-27 09:24:18]
这个是要分情况看的,不同情形下扣除规定是不一样的。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包括工资薪金、五险一金等)是可以全额加计扣除的,但这里的外聘研发人员必须是与本企业或者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委托外部机构或者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不可以全额加计扣除,而是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加计扣除。[2023-11-27 09:29:02]
今年,我们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能看到税务部门推送的最新政策,办税过程有问题时,也能通过征纳互动向税务部门咨询,请介绍一下征纳互动能办哪些事?[2023-11-27 09:32:03]
这是我们税务系统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措施,上线了征纳互动平台,建立了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并安排了28名人工坐席,通过“不见面”及时解决纳税人的问题。实现税费服务由“办问分离”转变为“办问协同”,由“解答问题”转变为“解决问题”。 主要功能是:主动推送政策,按照纳税人特点精准推送纳税人需要的政策;提示提醒办税,纳税人忘记办理相关涉税业务时主动进行提醒。咨询互动,纳税人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开票业务-点击右下角客服人物图标“征纳互动”-进入“悦悦”智能互动服务】进行咨询问办;在税务部门办公时间,可以实时连线人工坐席,通过文字沟通、语音交流、视频互动、远程协助等多元方式获取在线咨询问办服务支持。[2023-11-27 09:38:10]
如果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等情形,怎样对蓝字数电票开具红字发票?[2023-11-27 09:44:51]
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的,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的,如果受票方为试点纳税人,则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票。如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由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票。如果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023-11-27 09:48:02]
我是定期定额纳税人,通过晋税通APP申报时,提示“该纳税人重复申报,如有需要请进行申报错误更正……”,应该怎么处理?[2023-11-27 09:53:12]
该提示说明您当前申报的税费种已由山西省税务局后台自动为您完成申报,自动申报是山西税务面向定期定额纳税人提供的便利措施;申报时反馈该提示,则本期无需重复办理该税种申报。[2023-11-27 09:56:53]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非常感谢白云云为广大网友现场回答问题。我们下期再见![2023-11-27 09:58:32]
再见![2023-11-27 09: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