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02月04日 15:00-16: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 张建文 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张杨
简介:今天特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的同志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专题进行详细解读。
各位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今天的在线访谈,有请两位嘉宾![2024-02-04 15:00:00]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2024-02-04 15:02:11]
今天的主题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我想问一下,什么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2024-02-04 15:03:25]
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2024-02-04 15:05:23]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有哪些?[2024-02-04 15:08:13]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2024-02-04 15:09:45]
企业应在什么时间取得税前扣除凭证?[2024-02-04 15:15:22]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2024-02-04 15:17:55]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是否适用于非居民企业?[2024-02-04 15:19:3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2024-02-04 15:21:08]
下面进入网友提问环节,请各位网友踊跃提问![2024-02-04 15:23:38]
企业进行税前扣除,除扣除凭证外,还需要取得何种资料?[2024-02-04 15:25:36]
为了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2024-02-04 15:27:16]
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开具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已经注销,相关支出应如何进行税前扣除?[2024-02-04 15:29:44]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2024-02-04 15:32:45]
企业取得不合规的发票,应当如何处理?[2024-02-04 15:36:55]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2024-02-04 15:38:36]
企业在税务机关的检查中被发现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作为扣除凭证,应如何处理?[2024-02-04 15:42:34]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2024-02-04 15:44:17]
企业以前年度的支出因未取得凭证而没有税前扣除,在今年取得了符合条件的凭证,还能否税前扣除?[2024-02-04 15:49:23]
由于一些原因(如购销合同、工程项目纠纷等),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企业主动没有进行税前扣除的,待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后,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扣除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其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在以后年度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也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扣除年限不得超过五年。[2024-02-04 15:51:55]
我公司与关联企业共同购买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的方式,发票只能开给关联企业,我公司应取得何种凭证进行税前扣除?[2024-02-04 15:55:36]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2024-02-04 15:57:27]
由于时间有限,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此结束了。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感谢两位嘉宾的耐心解答!下期再见![2024-02-04 15:59:35]
再见![2024-02-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