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08月01日 9:00-10: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减税办主任 高岚 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减税办 李靖茹
简介:今天,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举办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在线访谈,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减税办主任高岚和李靖茹为大家作政策解读。
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减税办主任高岚和李靖茹,围绕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进行在线访谈。[2022-08-01 09:00:00]
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增值税留抵退税最新政策![2022-08-01 09:02:12]
高主任,你好!2022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2022-08-01 09:04:25]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以下简称留抵退税)力度的决策部署,从2022年4月1日起,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实施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上述企业存量留抵税额。[2022-08-01 09:05:33]
哪些纳税人可以适用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呢?[2022-08-01 09:08:2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适用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小微企业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个行业企业。[2022-08-01 09:09:54]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022-08-01 09:13:34]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注意,上述四个条件需同时符合。[2022-08-01 09:15:18]
纳税信用等级应如何确定?[2022-08-01 09:19:06]
纳税人申请享受留抵退税政策,以纳税人提交《退(抵)税申请表》时的纳税信用等级判断是否符合条件。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2022-08-01 09:21:22]
进项构成比例如何计算?[2022-08-01 09:25: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2022-08-01 09:26:13]
下面进入网友提问环节,大家可以踊跃提问![2022-08-01 09:29:46]
如何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2022-08-01 09:30:45]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2022-08-01 09:32:26]
什么是增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2022-08-01 09:35:13]
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2022-08-01 09:37:25]
纳税人可以同时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免抵退税吗?[2022-08-01 09:40:36]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2022-08-01 09:42:45]
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2022-08-01 09:46:47]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以下简称留抵退税)力度的决策部署,从2022年7月1日起,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明确在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增加“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个行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以及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2022-08-01 09:48:15]
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2022-08-01 09:53:23]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2022-08-01 09:55:25]
由于时间有限,今天的网友提问就到此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提问,感谢两位嘉宾的解答![2022-08-01 09:57:45]
各位网友,再见![2022-08-01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