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互动交流>在线访谈

在线访谈

在线访谈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情况的访谈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9:30-10:3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刘华山,所得税科副科长赵永民

简介:2024年2月20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围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情况进行在线交流。

现场图片

访谈内容

主持人

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晋中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刘华山,所得税科副科长赵永民,与大家一起围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这一近期热点进行在线交流。[2024-02-20 09:30:06]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刘华山

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跟大家交流。首先,我代表晋中市税务局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希望借助这个平台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解决一些问题。谢谢大家![2024-02-20 09:33:45]

主持人

您好,就目前网友很关心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主要内容,您可以简单介绍一下吗?[2024-02-20 09:38:22]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刘华山

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上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2024-02-20 09:40:17]

主持人

好的,感谢介绍。接下来有请所得税科赵永民为我们解答网友提问。[2024-02-20 09:45:54]

网友一叶知秋

综合所得汇算办理方式有哪些?[2024-02-20 09:50:16]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赵永民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2024-02-20 09:54:38]

网友小耳朵

综合所得汇算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2024-02-20 09:59:28]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赵永民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2024-02-20 10:02:03]

网友清风

所得汇算办理渠道有哪些?[2024-02-20 10:08:37]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赵永民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2024-02-20 10:10:07]

网友牛奶咖啡

需要办理综合所得汇算的情形有哪些?[2024-02-20 10:17:35]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赵永民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2024-02-20 10:20:06]

主持人

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进行到这里了,感谢晋中税务的解答和广大网友的关注。[2024-02-20 1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