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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河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工作的公告》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决定废止《河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3号发布,2018年第4号修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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