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1031012930352M/2026-00002
年度法治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绛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绛县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6-03-30
2026-03-30
国家税务总局绛县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绛县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宣传教育和税收法治建设为切入点,以提升广大税务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为核心,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服务绛县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税收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将法治建设作为党委会议题,提前研究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多次召开党委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经验做法,为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强化垂管意识,在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夯实税务系统法治基础,推进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改进涉税服务,强化执法监督,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税务部门的中心任务,坚持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紧盯实有税源变化,严征细管,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准确把握地方经济和税收发展的形势,找准组织收入工作的方向和切入点,确保全年税费收入量稳质优。
加强政策适用管理。发挥“法制+收核”双牵头作用,建立政策适用管理工作机制,召开政策适用管理工作推进会,积极落实各类政策适用风险管理工作手册和相关工作指引,精准减免税政策执行,实现应享尽享,避免违规享受,助力全年组织收入工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出台《绛县税务便民服务八项举措》,抓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段集中宣传宪法和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优惠政策;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门户网站作用,围绕县级税务局税费服务管理现代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主题扎实开展税法宣传,不断增强税法宣传的公信力。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积极清理规范性文件,加强法制审核,确保各项制度、征管措施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要求。持续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整治。
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落实全市统一值班制度,及时关注指挥中心、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发现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及时录入执法公示信息、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等,加强法制审核,从事前、事中、事后做好执法风险防控。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依托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公平市场竞争审查机制等行政决策制度,将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修订税务部门权责清单。根据总局、省局文件精神,对照总局、省局权责清单,分别于2025年3月和2025年11月牵头组织完成县局172项和各分局(所)权责清单修订工作,统一于11月28日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按照总局14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及《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可适用“轻微”裁量阶次的违法事项,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让裁量结果与违法行为程度契合、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契合,充分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在法定范围内,给予纳税人自我纠错空间,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精准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研讨和培训,进一步明确执行口径,统一标准,强化了税务行政处罚的规范化和标准,细化量化情节认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努力实现“同事同罚、公平公正”,有效减少了执法随意性,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纳税人认可度;开展“税智法”上线培训,为行政处罚提供帮助指引。
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制度。2025年共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1件,在审批过程中做到程序规范,政策依据充分,确保税务执法公平公正。
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结合省局文件和地方政府文件,组织参加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培训,召开推进会,细化行政执法责任清单,下发整改台账,重点排查整治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按时向市局和司法监督部门报送进展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开展2户新增执法线索核查工作,实施责任追究2户1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开展涉企调研,推动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5年紧抓新进公务员执法资格培训管理,加强学习签到管理,邀请专家老师指导,强化自测考试,圆满完成了新进人员的执法资格考试,全部考试成绩合格。同时,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特别是围绕新修订的权责清单、《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涉企执法规范要求开展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稳妥处置好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形,确保工作稳定有序。一是加强应急管理制度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应对和管理。二是强化应急管理组织领导。更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指导协调县局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集体和个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全局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完善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局长信箱等多渠道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征集机制,及时受理12366、12345等举报投诉线索,做到受理及时、响应快速、处置有效、群众满意。
推动出台《绛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机制》,征管基础不断夯实,共治合力有效形成。
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公正审理复议案件。尊重并执行司法裁判,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执法督察、案卷评查,重点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权责清单执行、涉企执法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运用系统加强过程监控和风险提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执纪问责。
完善监督机制。梳理内控平台岗位配置,结合机构优化情况,按部门条线开展多轮风险点责任人绑定工作,实现风险管控责任到人,发挥内控监督平台“纠偏”功能和“预警”功能,督促做好执法过错纠错工作,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同时,各部门建立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机制,建立税务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对外积极对接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主动接受监督和接收行政执法线索,执行重大税务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掌上办税”作用强。增加2台智能掌上办税设备,发挥智能掌上办税设备统筹作用,提高办税效率、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长。根据所办业务分类别取号,快速引导其到对应业务部门或人工办税区办理,从取号到办理只需10秒,推动有针对性受理、高效化办结,完成纳税人缴费人从“等着办”到“来就办”的转变,让“掌上办税”跑出“加速度”。
全方位一体化的服务模式升级。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自助办税区,配置1台自助办税终端,6台自助办税电脑、增设2台智能坐席终端,实现税费政策宣传、办税流程辅导全方位一体化的服务升级模式。
征纳互动平台服务成效显著。依托电子税务局“悦悦”智能互动平台,密切关注政策热点和纳税人实际需求,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深入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在解读过程中,注重结合实际案例,让纳税人更直观地理解政策适用场景和操作要点。同时,积极推动平台提诉求和远程办的应用,全力解决纳税人提出的各项涉税问题。2025年通过平台累计解答纳税人咨询1万余次,远程协助办理业务1511笔,有效提高了办税效率。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抓实领导干部学法。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局长办公会前学法制度,将法治学习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利用“学习兴税”平台学法用法,提高法治素养。
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始终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将政治建设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委书记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切实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积极谋划全年工作,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提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认真落实主责主业、深度聚焦核心问题、扎实抓好检视整改,以党建引领推动新时代税收工作高位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