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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1082012915742U/2026-00002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6-03-30

发布时间

2026-03-30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税收职能,持续深化税务法治建设,以优质法治保障助力税收法治提质增效、服务地方发展大局。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一是局党委切实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着手推动理论学习向纵深拓展、向实处发力、向内心扎根。二是创新建立“班子带头学、支部深入学、青年研讨学、全员普遍学”的四维联动学习机制,依托“学习兴税”、法治专题辅导、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分层分类、全面覆盖的培训,有效提升干部参学覆盖面和培训实效。三是开展“法治思想指导一线实践”案例征集与交流活动,形成一批具有借鉴意义的实践成果,引导干部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求,并将其转化为解决征管实践难点、优化税费服务、深化改革创新、防范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具体思路与实际举措,切实增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工作、推动税务发展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坚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牢牢坚守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综合运用经济税收分析、税源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监控等手段,确保税费收入量增质优、平稳协调。二是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政策。建立“政策精准推送-效应动态分析-风险即时防控”的全链条落实机制,通过一把手挂帅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发力,并利用税收大数据为纳税人精准“画像”,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点对点”推送政策信息。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升级集成式服务场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建成“主体区+自助区+专区”的“三位一体”智能化综合办税服务厅,全面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推动高频税费事项实现网上通办、掌上可办,依托“悦悦”咨询平台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提升远程办税服务质效;同时组建“税务管家团队”,为重点项目企业提供精准辅导,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以优质服务激发市场活力。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深入推进执法精准化建设,着力构建政策规定与日常执法实践之间的高效传导与衔接机制。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等多类专项机构,负责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进程;通过系统制定并实施配套制度细则,明确界定各执法岗位的具体职责、系统梳理执法事项的完整流程、持续优化执法工作的质量效率,从而在操作层面确保日常执法活动的规范性;强化跨部门统筹协调,完善执法监督与问题发现、反馈、解决的闭环管理机制。二是全面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全周期管理,对文件的起草拟定、专业审查、公开发布及后续实施等关键环节实施严格的程序性控制与内容把关。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与其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并常态化运行稳健的合法性审核与合规性评估流程,旨在从制度源头最大限度地消除因执法依据不当而可能衍生的各类隐患,系统性地降低税收执法活动中的法律与操作风险。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用科学、规范、透明的制度约束权力,全面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动态完善权责清单。根据上级授权情况,动态调整并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及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最新版权责清单,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智库”作用,对重大合同、协议等开展前置合法性审查,并及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聚焦提升执法质量和公信力,努力让纳税人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全面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依法主动公开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结果、非正常户认定执法信息,保障纳税人知情权与监督权;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为一线执法人员全面配发执法记录仪,推动重要执法环节音像记录归档管理,实现执法过程可追溯、可回溯;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对税款强制执行等重大执法事项严格开展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确保重大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二是推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文明。严格执行统一的《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避免裁量畸轻畸重;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文书中充分说明事理、法理和情理,让执法更具说服力;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对符合条件纳税人依法适用柔性执法举措,彰显税收执法温度;牵头制定了《规范入企执法工作规定》,通过“合并入企事项、实行事前报备”,有效避免了多头重复检查,切实为企业减负。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制约精准有力。构建联合监督机制,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常态化执法督察,全面扫描、核实整改执法风险疑点,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存在过错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形成有力的警示震慑,切实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构建高效应急管理体系。始终树牢底线思维与风险意识,着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持续强化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织密安全防护网络。严格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税收领域风险排查、评估、预警机制,聚焦税费征管、信息安全、信访维稳、舆情管理、安全生产(特别是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场所)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强化科技赋能应用,提升风险预警精准度。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监测分析,提高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并对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风险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发生概率。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涉税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是打造“枫桥式”矛盾化解品牌。充分发挥“涉税争议调解中心”的平台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源头化解,实现了“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就地化解”。二是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健全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席应诉制度,以高质量应诉工作彰显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责任担当。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致力于构建严密的权力监督网,确保权力不被滥用。一是强化一体化综合监督。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纪检监督、执法督察、内控监督、舆论监督等同向发力,制定年度综合监督清单,常态化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切实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税收政策、执法信息等内容,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以公开促规范、促廉洁。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为法治税务建设赋能增效。一是深化“以数治税”应用,夯实税源监管基础。拓展地理信息系统功能,整合跨部门数据资源,建立重点税源分类档案与全景化画像,实现税源的可视化与动态监管,提升税源管理的精准性与高效性。二是强化风险智能研判,优化执法服务质效。依托大数据分析模型,对纳税人风险进行精准识别与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的管理服务与应对措施,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税务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主持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重大法治问题,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二是深化普法宣传实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打造立体化普法格局,依托“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节点,开展“税企法治面对面”、税法“六进”等特色活动,提升法治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三是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实施法治人才培育工程,组织全员参加“宪法”学习考试,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为新进公务员提供执法资格考试专项辅导,筑牢规范执法的资格基础;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鲜明用人导向,为法治税务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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