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1004MB16682057/2026-00002
年度法治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6-03-30
2026-03-30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在构建税收现代治理体系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税收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税务建设思想根基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核心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研讨。
二是深化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依法治税”内化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强化党建引领业务融合。以创建“四强”党支部为抓手,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将法治要求贯穿于组织收入、政策落实、风险防控等各环节,确保税收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法治轨道上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稳步推进税收主责主业。加强重点税源的监控和管理,充分利用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切实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思想直接融入税源监控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好税源分析工作,成立重点税源联系小组,领导带队深入调研走访重点企业,及时了解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税收收入情况进行反复的预测分析,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及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准确掌握税源结构。
二是规范税收执法,提升依法治税能力。坚持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收税,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对盐湖区税务局欠税公告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对2025年制发的文件进行审查,文件均没有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没有违反商品自由流通标准,无违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同时,每季度对欠税公告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要求欠税公告按规定在执法信息平台公示。
三、健全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25年盐湖区税务局没有制定过税收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强后续监督,履行及时全面备案要求,按上级规定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日常和年度报备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审查监督。今后,将继续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清理工作要求开展定期清理,并及时公示清理结果,确保税收政策执行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二是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全面推行权责清单管理。2025年,盐湖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权责清单》及各分局(所)的权责清单进行编制修订,将相关权责事项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利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重大税收执法等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充分听取意见。
二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行政措施文件由政策、法制部门会签制度,在重大行政措施实施前,对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积极采纳法律顾问的专业法律意见,在重大决策、税收执法以及行政管理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促进执法规范和管理规范,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记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目前盐湖区税务局采取的是以文字记录为主、对重要的事项采取拍照存档的方式。现已为业务股室、办税服务厅、各税源管理单位配置齐全必要的执法记录设备,同时加强窗口办事人员信息公示。
二是改进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5年盐湖区税务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等事项纳入公示范围,建立健全“双公示”工作机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开欠税信息4127条,准予行政许可信息6条,大力推进了执法项目公开化、执法结果透明化、执法监督日常化。另外,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执法资源,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充分实现信息共享,为税收基础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纳税信用评定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积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要求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2025年,共对84户税收强制执行开展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四是不断创新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一方面是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盐湖区税务局大力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通过集中学、自主学等方式,系统性、持续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出台的《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行政处罚操作系统相关人员的培训,规范操作。另一方面是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发布的“首违不罚”清单。对于符合“首违不罚”适用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主动作为,及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持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为确保内控机制发挥实效,用好内控平台,充分发挥“防火墙”作用。将税收执法责任制固化到信息平台当中,提升税务人员利用信息平台主动纠错纠偏,积极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同时对确属过错的严格追责,以责任追究倒逼主动作为、严格规范执法,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二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目前上级部门对盐湖区税务局的监督形式多样,包括专项检查、日常抽查、执法督察、审计监督等,以及内部纪检部门对各部门廉政方面的监督。2025年,市局督察审计专项工作组对盐湖区税务局开展督察审计工作,针对督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主动做好整改工作,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督察审计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开展行政执法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相关人员进行过错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七、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职责。落实信访和涉税舆情管理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定,畅通渠道,认真登记、记录,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矛盾纠纷。不断完善信访、行政调解、复议调解联动机制。不断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收集矛盾纠纷信息,积极化解涉税争议。不断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投诉事项依法依规及时受理、处置和反馈。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定,实行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诉访分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方式创新,丰富公开形式。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坚持以群众易理解、能看懂为主导方向,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公示。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托各类新兴媒体,把税收法律法规、组织税收收入、纳税信用信息、税收工作动态等内容确定为公开的重点事项,不断规范公开时限及公开程序。
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原则,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监测、预警、处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涉税舆情快速处理机制。要求任何信息都需经过部门领导的审核签字方能发布,防止政府网站出现不当信息。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盐湖区税务局未发生过违规发布和泄密事件。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2025年,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各种业务视频培训及线下培训共7批次、300余人次。同时,经常性开展学法活动,利用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兴税”等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贯彻宣传党内法规,自觉做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规范执法的模范。
二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一方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增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另一方面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加大“税收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宣传力度。通过普法工作,形成“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良性运行机制,税务人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平办税、诚信服务、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税务部门公正执法的形象得到提升。
十、加强税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税务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市局安排,盐湖区税务局积极组织本单位10名新入职公务员按时参加综合模拟测试并汇总上报成绩;同时通过主要领导对参考人员进行座谈,开展“结帮带”,组建辅导团队,督促执法资格考试顺利完成。
二是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盐湖区税务局党委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情况作为衡量好干部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盐湖区税务局进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时,对候选人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进行重点考察。
三是注重发挥法律人才作用。盐湖区税务局高度重视公职律师工作,全力支持公职律师开展工作。现有1名公职律师,在重要工作决策和重大事务处理时进行法律论证、提供与工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盐湖区税务局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依法治税工作正常开展的坚强保障,定期向党委专题汇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按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及法治税务工作起好指导和带动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强化内部主体责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健全限期报告、调查复核、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和督查调研等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确保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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