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关于转发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

各县(区)工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大同经开区经济运行部、大同经开区税务局:

现将《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按照企业“资源享受、自主申报”的原则,各县(区)工信局、大同经开区经济运行部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于每月10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申报。

二、企业在网上申报后,将生成的《2025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所在县(区)工信局、大同经开区经济运行部。各县(区)工信局、大同经开区经济运行部会同同级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其中,各县(区)工信局、大同经开区经济运行部对企业所属行业(是否从事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为准)及其他信息进行审核,各县(区)税务局、大同经开区税务局对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2024年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制造业销售额占比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县(区)工信局、大同经开区经济运行部汇总形成推荐名单(见正文附件1、附件2),于每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工信局(须附企业加盖公章的《2025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各县(区)工信局、大同经开区经济运行部会同同级税务部门对列入企业名单内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各县(区)工信局、大同经开区经济运行部填写《山西省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见正文附件3),于每月20日前报市工信局。税务部门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名单推送同级工信部门。

四、积极宣传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抵减惠企政策,确保辖区内企业应知尽知。各县(区)工信局、大同经开区经济运行部要加强同同级科技、税务等部门的对接沟通,共同做好申报企业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

联系人:市工信局 宋文强 03525924639

              市税务局 张   艳 03527653649

附件:《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晋工信投资

            函 〔2025〕76号)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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