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年04月16日 9:30-10: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王怀播,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李珑。
简介: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受到运城市电视台邀请,定期参加《监督热线》栏目,现场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网友提问,现场予以解答。
广大听众朋友们,这里是运城市广播电视台《监督热线》栏目,今天参与的单位是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欢迎两位嘉宾来到栏目组,他们是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王怀播,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李珑。欢迎你们!下面我们接听热线电话。[2025-04-16 09:30:00]
我是永济一家公司的会计,这两年生意不好做。我听说房产税和土地税能进行困难减免,我想问问领导申请这困难减免有啥条件,看我们能不能享受上?[2025-04-16 09:31:24]
您好,为适应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放管服”改革需要,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服务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最大限度帮扶困难企业走出困境,山西省税务局在2021年4月份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对困难的情形、标准、时间、报送资料等内容都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1.困难情形:如果您符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1)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 重大损失是指当年度财产直接损失额扣除保险赔款、个人赔款、财政拨款等补偿和补助后,超过资产总额20%(含)的。(2)从事不属于国家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产业发生严重亏损的。国家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产业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执行。严重亏损是指纳税人申请的困难减免税所属年度的亏损额超过其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总额10%(含)的。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是指纳税人申请的困难减免税所属年度年末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可动用的资金后,不足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款的。 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亏损额,均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年度会计报表数据为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减免的情形,不属于本公告规定的困难减免税范围。2.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困难减免税应于减免税所属年度的次年5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3.报送资料:(1)困难减免税申请报告;(2)《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3)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土地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4)证明纳税人符合困难减免税情形的财务报告、报表和其他资料及说明。如果您还想知道更详细的规定,您可以查看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1年3号公告。[2025-04-16 09:32:03]
我和我老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他婚前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想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还需要缴纳契税吗?[2025-04-16 09:38:1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2025-04-16 09:39:03]
我现在想咨询领导一个问题,听说今年契税优惠调整了,我现在有一套房子正在住着,还想再买一套128平米的房子,能享受优惠吗?[2025-04-16 09:41:32]
您如果打算现在买房子的话,是可以享受优惠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第一条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的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2025-04-16 09:42:09]
我们是一家物流公司,就是咱盐湖区的,之前我们是享受着土地税减半的优惠,这个政策今年还能享受吗?[2025-04-16 09:44:30]
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您之前就符合享受此项优惠的条件,那还是可以继续享受这个优惠的。那么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呢:本公告所称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本公告所称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如果您还想了解更详细的规定,您可以查看一下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2025-04-16 09:45:40]
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可以退还车船税吗?[2025-04-16 09:48:21]
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2025-04-16 09:49:03]
你好,我是盐湖区一家房产公司的会计,最近接到税务部门通知,我们开发的项目达到了清算条件,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我想问一下什么情况下我们的开发项目达到清算条件?[2025-04-16 09:50: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规定第九条: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第十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第十一条:对于符合本规程第九条规定,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本规程第十条规定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清算或不提供清算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2025-04-16 09:51:10]
我们是河津的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在全市许多县区均有工程项目,出于征管便利性考虑,能否将全部工程项目施工扬尘的环境保护税均在河津市税务机关申报?[2025-04-16 09:54:22]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该企业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即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涉及跨市(区)施工的,需进行跨区税源登记或报验登记。[2025-04-16 09:55:33]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开了一个养殖场,现在就是县里面税务局说要交那个水资源税,那我不是听说其他地市的朋友(他也是开养殖场的),说这个养殖这些猪的不是不用交水资源税吗?[2025-04-16 09:57:41]
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是这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水资源税。您刚才提到的不缴纳水资源税的情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通知的第3条规定了六种情形,其中第(二)种,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您开的是规模化养殖场,不属于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因此是需要缴纳水资源税的。不过养殖业属于农业范畴,也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按照通知,第十六条规定: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农业生产取用水,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等取用水。规定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从低确定税额。 因此您开的养殖场在限额内是免税的,超过限额之后税额也不高。按照山西省的税额标准,您使用地表水税额是0.05-0.1元/吨,使用地下水是0.2-0.4元/吨,这是山西省制定的优惠税额。[2025-04-16 09: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