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年05月23日 10:00-11: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 李国红
简介:目前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为了让大家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事项有更加全面详细地了解,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李国红,就大家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今天的在线访谈。我们今天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李国红,就大家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2025-05-23 10:00:53]
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能借此机会跟大家共同交流分享![2025-05-23 10:02:46]
2024年以来,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没有出台一些新的政策呢?这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很重要。[2025-05-23 10:04:38]
2024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策,为企业带来诸多利好。在设备投资与改造方面,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原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企业在此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向以后年度结转,最长结转年限为五年。小微企业与研发活动优惠力度也进一步加大。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 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而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期间,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基础上,还可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2025-05-23 10:06:00]
今年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相关内容?[2025-05-23 10:19:19]
2024年,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出台了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落实好上述政策,结合纳税人反映较多的财务报表样式更新等新情况,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部分表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质效。此次修订主要涉及8张表单,其中取消2张表单、修订6张表单。此外,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和其余15张关联表单中关于表间关系的填报说明进行同步调整。[2025-05-23 10:20:27]
感谢李科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网友提问环节,请广大网友踊跃提问![2025-05-23 10:27:22]
你好,请问,我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今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2025-05-23 10:28:2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今年取消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相关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你公司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相应行次选择填报。[2025-05-23 10:30:20]
请问,我们公司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5-05-23 10:35:21]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2025-05-23 10:36:17]
请问李科长,我公司去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未能及时取得该费用的有效凭证,能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025-05-23 10:40:34]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允许税前扣除。[2025-05-23 10:41:14]
请问我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后,未重新认定前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2025-05-23 10:45:07]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2025-05-23 10:46:49]
请问,我公司购买了研发设备,选择加速折旧,如何进行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2025-05-23 10:49:36]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如果会计处理的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则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金额进行加计扣除;如果会计处理的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则按照会计处理的折旧金额进行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而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2025-05-23 10:50:26]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就到此结束了。感谢嘉宾的耐心解读,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下期再见![2025-05-23 10:58:30]
再见![2025-05-23 10: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