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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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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行风热线现场实录

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7:30-18: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芦映宇;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左继刚;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二级主办 梁 栋;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三级主办 李春梅;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三级主办 陈琦琼;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一级行政执法员 王鹤俪;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一级行政执法 田 宇

简介:围绕近期税收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

现场图片

访谈内容

主持人

您好,如果我遇到涉税问题需要咨询或办理,现在都有哪些渠道可以选择呢?[2025-10-22 17:30:20]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左继刚

您好!为了给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我们目前已构建了“线上、线下、热线”三位一体的服务网络。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习惯任意选择:1.热线电话。欢迎随时拨打全国统一的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以及“有呼必应”税费服务热线,无论是政策咨询、系统操作不会,还是遇到涉税难题,都有专家坐席为您提供权威解答。2.线上平台。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征纳互动”平台发起互动,不仅能与智能客服或人工客服“聊天咨询”,还能在同屏辅导下实现“边问边办”,办理业务一次都不用跑。3.线下大厅,您可以亲临各地的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中心的税务窗口。这里可办理所有业务。针对开具证明等简单业务,我们还设有“简事快办”专窗,为您节省宝贵时间。[2025-10-22 17:33:02]

主持人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改革任务部署要求,2025年8月22日国家出台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新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与之前的政策相比较,有哪些变化?[2025-10-22 17:34:10]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李春梅

新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与之前的政策相比,是进行了整合与调整,核心变化在于更加突出对特定行业的精准支持,并为不同规模的企业设置了差异化的退税门槛和比例。具体讲,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特定行业范围缩小。2022年出台的财税14号公告与财税21号公告规定,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3个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企业存量留抵税额。2025年的新政策将特定行业范围缩小至“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4个行业,这四个行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由此可以看出留抵退税政策从“普惠性纾困”转向“精准性调控”,新政策在对4个行业进行全额支持的基础上,对其他行业设置了差异化待遇。二是单独列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的退税内容。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之前退税依据的主要是2019年39号公告,新旧政策对比基本没有变化,具体政策内容是: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60%。三是给其他大多数行业的纳税人设置退税门槛。2025年新政策对除制造业等4个行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普遍设置了退税门槛,即: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期末留抵税额与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上一年度12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比例退还新增加留抵税额。新增加留抵税额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退税比例为60%;超过1亿元的部分,退税比例为30%。新政策旨在使资源更集中到有持续经营规模的企业中去。四是纳税人可以在留抵退税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之间进行选择。2022年政策规定,纳税人必须在2022年10月31日这个时间节点前缴回2019年4月1日起取得的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税款,才可以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或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否则不能再变更享受内容;而2025年新政策规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或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只要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或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就可以选择适用留抵退税或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但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2025-10-22 17:43:58]

主持人

个人养老金如何享受个税优惠政策?[2025-10-22 17:44:08]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陈琦琼

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总局2024年21号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操作流程:一是获取缴费凭证。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掌上12333APP,下载缴费凭证。进入个税APP有明确的提示。二是扫码录入扣除信息有三种方式。可以“一站式”申报,这种方式不需要下载缴费凭证。也可以直接在首页使用个税APP右上角“扫一扫”功能扫描缴费凭证二维码,直接进入个人养老金模块操作,或者也可以进入办税—填报扣除—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扫码录入功能,扫描缴费凭证二维码这样一步一步操作。纳税人授权个税APP获取其个人养老金缴费数据后,个税APP即可根据扫描结果生成当月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纳税人扫描的缴费凭证二维码不是本人的,将无法填报,系统会给予提示。三是将扣除信息推送给单位。在“选择申报方式”界面,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择相应扣缴义务人,点击提交即完成申报流程,扣缴义务人收到纳税人申报信息后将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查看我的扣除界面,查询自己申报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当然,如果纳税人不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也可以选择“年度自行申报”,则纳税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2025-10-22 17:52:14]

主持人

现在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规则具体是什么?[2025-10-22 17:52:30]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王鹤俪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10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参保人缴费后,愿意继续提高当年缴费档次的,可于本年度内剩余月份,选择更高档次进行差额缴费,个人当年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度最高缴费档次。正常一个年度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若参保人当年年满60周岁,应于达到法定年龄当月前(含)完成缴费。[2025-10-22 17:54:22]

主持人

目前“登记难”工作房屋的处置范围是什么?[2025-10-22 17:54:35]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田 宇

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35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工作处置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并出售的国有建设用地上城镇住宅,购房群众自身无过错,因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难以办理登记,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纳入任务台账全力推动化解。“小产权房”等不应纳入。[2025-10-22 17:56:30]

主持人

如果一户企业的法人,收到税务局短信,说企业的纳税缴费信用仍为D级,【010401】直接判D情形符合修复条件,请及时关注并尽早处理的短信,该如何处理?[2025-10-22 17:57:08]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左继刚

这是税务部门开展的信用提示提醒服务。短信是提醒您符合信用修复的条件,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纳税缴费信用”模块,选择“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申请”功能,自动关联基础信息,手动选择年度和修复指标,填写详细纠正日期和整改情况或者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2025年,税务部门响应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税费信用诉求,以高频税费信用失分事项为基础,结合纳税人特征、指标规则、渠道特性等要素,通过构建“监测-提醒-修复-提升”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服务体系,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等不同身份人员分类开展精准推送,保障接收信息的针对性。通过纳税信用实时自动事前预警提醒和事后修复提醒,推动经营主体从源头减少失信、失信后及时修复,税法遵从度与信用治理效促进能双提升。[2025-10-22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