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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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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锚定缴费基数 筑牢社保征管基础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09:00-10: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牛丹辰、王凯思

简介:2026年5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举办以“精准锚定缴费基数 筑牢社保征管基础”为主题的在线直播活动,特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牛丹辰、王凯思与缴费人进行互动交流,为缴费人解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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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内容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举办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牛丹辰、王凯思。接下来的时间,两名税务干部将会就缴费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各位网友积极踊跃发言。[2026-05-15 09:01:00]

主持人

首先让我们欢迎两位嘉宾。[2026-05-15 09:02:24]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牛丹辰

主持人好,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交流,希望今天能为大家解决一些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社保问题。[2026-05-15 09:02:40]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王凯思

主持人好,大家好![2026-05-15 09:03:03]

主持人

好的,让我们开始今天的访谈,来看网友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2026-05-15 09:04:11]

网友 咖啡不加糖

我们公司刚成立不久,今年1月才进行了参保登记,这是第一次接触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请问在计算职工社保费缴费基数时主要依据哪些政策文件?[2026-05-15 09:05:35]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牛丹辰

感谢您的提问。根据现行政策,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主要文件依据是《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号令)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而且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1号令规定,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因此,国家统计局对工资总额的相关答复,也是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2026-05-15 09:07:24]

网友 奔跑的蜗牛

我们在计算社保费缴费基数时,经常搞不清“工资总额”到底包括哪些项目?奖金、补贴、加班费算不算在内?有没有具体的计算口径?[2026-05-15 09:11:48]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王凯思

您好,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它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大类。具体来说:如年终奖、季度奖、绩效奖、全勤奖、优秀员工奖、岗位津贴、工龄津贴、高温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伙食补贴、依法支付的加班费等都应计算在工资总额内。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2026-05-15 09:13:13]

网友 阳台养多肉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2026-05-15 09:18:39]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牛丹辰

您好,根据政策,工资总额是指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但不包括单位缴纳部分,也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账户中发放给职工的现金或实物,以及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2026-05-15 09:19:22]

网友 爱遛弯的猫

请问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时间?[2026-05-15 09:26:12]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王凯思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用人单位以参保职工为对象,缴费工资以职工本人2025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6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的缴费工资。[2026-05-15 09:27:24]

网友 慢慢来别急

我们现在都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年度工资申报具体怎么操作?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流程复杂吗?[2026-05-15 09:33:29]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牛丹辰

您好,年度工资申报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办理,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对于网上申报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需提供职工签字确认且单位签章的《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按期申报缴费工资或缴费工资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2026-05-15 09:34:33]

网友 今天小确幸

我们公司部分职工2026年需要调低缴费基数,对于调整前多缴的社保费该如何处理?[2026-05-15 09:39:13]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王凯思

您好,对于因缴费基数调低产生的多缴数据,用人单位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多缴抵顶业务,税务部门受理后将信息通过共享平台传递至人社、医保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可以在后续申报缴纳社保费时进行抵顶。[2026-05-15 09:40:15]

网友 江南茉莉茶

社保费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我们公司有些高管工资很高,有些基层员工工资较低,具体怎么申报?[2026-05-15 09:46:36]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牛丹辰

您好,根据现行规定,我省社保费缴费基数下限为上一年度山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上一年度山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目前2026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还未公布,暂时执行2025年度口径,下限4198元,上限20991元。用人单位在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时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严格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申报,系统会自动根据上下限进行“封顶保底”处理确定缴费基数。[2026-05-15 09:48:12]

网友 踩着云朵飞

现在生育津贴已经实现直接发放到女职工个人账户,请问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2026-05-15 09:52:12]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王凯思

您好,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由社保部门发放的生育津贴,无论是直接发给个人,还是通过单位发放,其本质都是职工的产假工资,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如果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那么在办理相关医保申请的时候,能够确定休产假职工领取金额的,办理手续时的申报单或医保局回单即可作为单位工资统计的证明材料。[2026-05-15 09:54:15]

主持人

好的,各位网友,我们的在线访谈马上就要结束了,感谢各位网友的精彩提问和两位嘉宾的详细讲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处理社保费相关问题,感谢大家的参与,我们下次再见![2026-05-15 09:57:47]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牛丹辰

感谢大家的提问,再见![2026-05-15 09:59:03]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员王凯思

感谢大家,再见![2026-05-15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