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关于修改
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文 号】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成文日期】 2018-07-05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县(市、区)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此目录公布的文件仍执行原规定,合并后执行修改后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